特色案例

意定监护人可否当然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?

“我照顾了他半辈子,不就是他的亲人吗,我们共同在这套房子里生活了30年,不可能分给别人!”李先生眼眶泛红,梗着脖子,似乎在压抑自己愤怒的情绪。 

坐在李先生对面的寸头男士,将茶杯“砰”一声放下,鼓着他那双闪着精光的眼,轻蔑的说:“你这个人才好笑,就算和他待了30年又怎么样,不也还是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,房子是我弟的,我是他哥,当然该由我继承。

李先生似乎被这段话激怒了,再压抑不住情绪:“无耻之辈!你算什么哥哥,快三十年没联系,雨生重病你也不在,看着有利可得,便像阴沟里的老鼠闻着肉味就来了!”

“你大呼小叫也没用,我们可是亲兄弟,小时候我也算带过他,况且雨生那么有钱,也不需要我去关照他,总之,这个房子你必须得交出来。”

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。

40年前,陆雨生与李先生同为中文系的学生,两个人性格相似,兴趣爱好也相同,不管是上课还是吃饭都结伴而行。大二那年,陆雨生的父母先后去世,在和哥哥分完家后,拿着父母留下的一点钱读完大学。大学毕业后,陆雨生留在成都工作,而李先生回到故乡杭州,两人6、7年没见面,期间只有几封书信来往。

后来,李先生去到成都旅游,便邀了雨生作伴。两位好友多年未见,但仍未生疏。这些年一直忙于工作,两人都未成家。李先生在7天的游览中,爱上了成都这座城市。他爱街边的芙蓉树,爱摆满竹椅的茶馆、更爱成都人身上超越时代的悠闲感。于是,李先生辞去在杭州的工作,在成都定居,在雨生家一住就是三十年。后来,二人年龄渐长,仍无儿无女,为了在年老后有个保障,便互相签署了意定监护协议。

李先生也不是贪图雨生的遗产,只是对于李先生来说,那不只是一套房子,里面还承载着李先生三十多年的时光与岁月。“那里面有我和雨生的回忆,我必须要守好它。”

李先生与雨生相互照顾了半辈子,对于雨生来说,李先生不仅仅是挚友,更是亲人一般的存在,作为雨生的意定监护人,李先生难道不该继承房产吗?

意定监护协议只赋予了意定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等职责。继承人或许会成为意定监护人,但是意定监护人并当然的不享有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,意定监护协议也没有财产处分的性质。

若被监护人只想将遗产给到意定监护人,最好的办法,就是先立一份遗嘱。就算像雨生的哥哥这样没有情义的法定继承人有意见,也改变不了什么。